通知公示

关于征集国家铁路局2021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1年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本次征集的成果包括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和铁路科技论文四类,除须满足《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铁路科技项目:已经完成研制、开发,并整体实际应用达1年,须在2020430日前完成整体应用。

铁路专利:在国内申报并已经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授权日期须在2021430日之前。

铁路技术标准:标准实施时间1年以上,须在2020430日前已实施。

铁路科技论文:论文发表时间2年以内(201951日至2021430日)。

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铁路科技项目和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铁路专利,经单位申请,将直接纳入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不占用年度入库指标;已获得省部级奖励(含中国铁道学会科技奖)并申报入库的成果,在评审中优先考虑。

二、征集程序

1.通过“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s://cg.nra.gov.cn,以下简称成果管理系统)下载科技创新成果的推荐书电子版,填写相对应的推荐书。

2. 成果申报人需登陆成果管理系统填报提交,账号由学校统一申请,分配给成果申报人。请申请人于410日前将姓名和手机号码发邮件至shiyuhua@tongji.edu.cn

三、具体要求

1.网上填报:学校2021425日截止。

2.纸质推荐材料:推荐成果的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推荐书及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2021425日前将材料请交至行政北楼305室。上交的纸质材料须与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系统中提交信息严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及电话:史玉华   65983332

  关于征集2021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国铁综科法函(2021)94号

 

 

 

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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